活久见!
商标申请人居然不知道自己申请了商标?
不知道自己对他人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?
这是什么奇葩操作?
事情是这样的。
董先生在2013年申请了“御狼”商标,2014年获准注册,在天猫商标开店做皮包生意,线下也开店经营。
2019年12月4日,一位王先生对董先生的“御狼”商标提出了宣告无效申请,理由是当年申请商标时,董先生提交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有问题。
(不要问我王先生怎么知道营业执照的事,我没有答案)
董先生收到答辩通知后,一方面积极答辩,另一方面又去申请注册新商标(时间是2020年3月4日)。
这时,董先生发现另一位黄先生已经于2019年11月30日提出了“御狼”商标的注册申请。
董先生咨询了专业人士后意识到,他的老商标因为个体户营业执照的问题很可能被宣告无效,之前已有多起类似在先案例。
而他的新申请商标会被这件黄先生在先申请的“御狼”商标挡住。
董先生急了,他面临着没有注册商标的风险,也意味着他的天猫店面临着关闭的风险。
于是,他竭尽所能地想知道这两位王姓、黄姓为什么要盯着他的商标。
结果却出他意外,王、黄两人都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。
下面两份文件是市监局和信访局给他的回函。
可以看出,王姓、黄姓两位确实是没有参与商标注册和无效宣告一事,反而可能是身份证信息泄露,别他人盗用。
以往有些人为了囤积商标,确实有用别人的身份证申请的情况,但像王、黄两位毫不知情的情况,还真是第一次听说。
对于董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,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员张月梅提出她那句名言,“欺诈毁灭一切”。
她表示,基于董先生确实使用了“御狼”这个品牌,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,最终还是会拥有这件注册商标的。
比如两位当事人申请撤回注册申请和无效申请,或者黄先生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提出商标异议,又或者商标局可以根据证据做出有利于他的审查审理决定。
董先生的情况不是个案,希望可以给各位商标申请人提个醒,多关注自己的商标情况。
本文来源于“张月梅的商标文”公众号,有编辑改动。